质量标准约定
1、金银制品纯度:纯度为99.9%,且误差值小于等于0.3%;检测机构对纯度的检测方法为破坏性有损检测。
2、金银制品重量:1盎司(即31克)及以下的,标的物成品重量与目标重量值的误差值为正负0.5%;1盎司以上该误差值为正负0.3%。
3、双方同意以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上海)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。
4、提出质量异议一方应提供约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。若属承揽方责任的,检测费用由承揽方承担;经检测符合约定的,检测费用由提出质量异议一方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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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金银制品纯度:纯度为99.9%,且误差值小于等于0.3%;检测机构对纯度的检测方法为破坏性有损检测。
2、金银制品重量:1盎司(即31克)及以下的,标的物成品重量与目标重量值的误差值为正负0.5%;1盎司以上该误差值为正负0.3%。
3、双方同意以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上海)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。
4、提出质量异议一方应提供约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。若属承揽方责任的,检测费用由承揽方承担;经检测符合约定的,检测费用由提出质量异议一方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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